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
首 页 走进银盾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法律法规 保安园地 保安执勤
服务项目 项目合作 成功案例 荣誉资质 招聘信息 网上留言 联系我们
热烈祝贺银盾保安公司
为滨州市政府提供保安服务!
暂无图片
企业保安员不得有哪些行为
发布时间:2018-10-23 15:34:49 阅读:192次 浏览字体:【

保安正如字面上的意思,捍卫安全,但每一个岗位都需求有必定的工作标准,哪些工作该做,哪些工作不该做,四川保安公司小编说说下,下列行为身为企业保安不得有的行为:
(一)约束别人人身自由、搜寻别人身体或许凌辱、殴打别人;
(二)扣押、没收别人证件、资产;
(三)阻碍依法执行公务;
(四)参加追索债款、选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法处置纠纷;
(五)修改或许分散保安效劳中构成的监控印象材料、报警记载;
(六)侵略个人隐私或许泄露在保安效劳中获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;
(七)违背法令、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。

【打印本页】 【关闭窗口】
Copyright 山东滨州银盾保安有限公司 2011-2012 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
电话: 0543-3316567 传真: 0543-3316567 联系人: 李小姐 地址:滨州市黄河五路区建行15层
您是本站第 ASP图形计数器 个访客